

山不在高,有仙则灵。 远离凡尘, 降临仙境, 休闲之旅, 莲花山--神宿仙游境地, 求神拜佛的好去处! 【景区简介】 从深圳湾到揭阳横跨整个粤东沿海的莲花山脉,是广东四大山脉之一,整支莲花山脉的主峰就是海丰境内的莲花山。 海丰莲花山,海拔1337.3米,为广东海岸第一高峰。莲花山形成于燕山期造山运动,至今仍以每年约3公分的高度上升着。山谷中的“冰锅”、天池底埋藏的蚝壳化石、高山海草和红树林带等,都是造山运动所形成的遗迹。海丰莲花山主峰山地以东峡谷的“龙喷须”和西峡谷的“三井回音”为最集中的景观区域,奇峰异石、断岩峭壁、幽谷密林、流泉飞瀑,气象万千。 在海拔千米以下的两道大峡谷之中,连绵数里,数十段高几米至百米的瀑布飞泻而下,气势磅礴,无比壮观。这就是粤东第一瀑布群—“莲花十八瀑”

鸡鸣寺 :山不在高,有仙则灵。由于莲花山所具有的特色是为神宿仙游境地,故“鸡鸣寺”就建于此。清康熙三十二年(公元1693年)印真和尚择址于莲花山与银瓶山双峰环抱的鸡心石半山腰上建成“山脚庵”。庵堂建成后,庙人常闻半岭鸡鸣声,便又取名“鸡鸣寺”。此后,香火鼎盛,善信、商贾云集,成为海丰县最为旺盛的佛门寺院,旅游胜地。该寺于战争年代被损,至1989年由港澳同胞、社会民众捐资重建。现建成莲花大佛、外山门、金鸡报晓大型石雕,三大士阁、大雄宝殿。主体建筑占地4800m2。周围还营造了千亩果树、万亩松。




【活动主题】:休闲登山+锻炼身体+放松心情+交友 【活动级别】:休闲、老少皆宜 【活动召集】:周玉凤 13532401249 【集合时间地点】 【集合地点】 第一上车点:7:00东莞体育路体育馆门口出发,东莞体育馆 第二上车点:7:30虎门虎威加油站 第三上车点:7:50长安广场(图书馆对面), (镇区上车地点,就报名人数而定。厚街 虎门人数超过六人以上可设置上车点) 希望各集合点的朋友都能准时出发,一路高速,方便快捷。为大家节约时间 ,请报名的各位朋友注明上车地点,否则默认为东莞体育馆上车,谢谢! (诚信报名,过时不候)(2012年7月21号12:00后经确认之后取消参加活动的需分摊费用)
【活动费用】140元/人(1.2米以下小童不占座免费,门票自理) (费用包含:豪华大巴往返交通费、莲花山度假村大门票、优质领队、10万保额意外保险 、集体药品) 【报名方式】跟贴+悄悄话+手机通话 报名提供以下资料:网名GG/MM(在论坛注册的ID、没有网名用真名)、联系方式、紧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。 1、电话报名 2、短信报名 3、跟帖报名 4、QQ报名 【装备要求】 1、个人装备:双肩背包、登山鞋(或防滑的运动鞋)、太阳帽、太阳镜、防晒油、塑料袋等。 2、集体药品:十滴水、藿香正气丸、人丹、急救药品、碘酒、绷带、冷冻喷雾器、风油精、跌打药、止血贴等; 3、集体装备:对讲机、户外餐布等; 【活动行程】: 07:50 长安出发,走沿海高速。车上领队介绍行程,安全事宜,互动游戏,一路欢歌笑语前往目的地; 11:00 到海丰莲花山,游览鸡鸣寺禅拜; 12:00 午餐自带干粮或吃斋饭(自己施功德大约5-10元/人次即可,视当时情况而定); 13:00 进入莲花山度假村景区,自由活动游览仙人洞、龙须飞瀑等景点,溪谷别墅,带孩子在小河瘫溪水里走走,捡些漂亮的卵石,找回儿时的童趣,景区开设:儿童水上游乐园,游泳池(费用自理); 15:00 前往莲花主峰大峡谷(自愿前往,泡潭溯溪有一定危险性);不登顶,登至于三井回音便原路下撤;由于海拔1377米需要6-8个小时才能登顶) 17:00 下达地面集体乘车返东莞; 19:30 回到东莞,相约FB(餐费AA)队友深情惜别。期待下次再聚!
【报名须知】: 本次活动是由个人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,以亲近大自然、体验野外生活、挖掘自身潜力、推动户外运动为目的。有团队精神,身体健康,无不适宜户外运动疾病者均可报名。参加者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》宪法和法律、爱护生态环境,并且要清楚了解本次活动的情况。组织者将充分考虑本次活动的安全性,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,活动中参加者如有意外,组织者会全力营救,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,我们建议参加者购买相关的保险。 【特别注意事项】 1、带走所有自己的不能降解垃圾,提倡如有余力把别人留下的垃圾带走; 2、必须服从队伍统一安排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,不要做无保护的攀爬、冒险。 3、我们的活动是非商业的自发活动,我们所做的是联系车辆、提出活动计划,鉴于户外运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,存在落石、滑坠、蛇虫野兽、雷电、交通意外等危险,我们不对活动中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,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危险性,审慎选择加入,风险自负。报名参与活动等同认可以上约定。 【免责声明】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。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、收队及财务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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